辦理文件認證需要:
1. 申請書 (個人申請書 或 法人申請書)。可以用Adobe Acrobat 提申請書。
2. 如為個人申請文件認證,需出示身份證或在台居留證並提供證件影本。代理申請者,需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文件影本。
3. 如為法人申請文件認證,需提供公司(機構)代表人授權申請人之委託書正本。
4. 已完成「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」以及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」(請參閱圖示)之文件(需認證的文件)。
5. 需認證文件之影本 (本處留存)。
請注意!如果要辦理DNV-GL, TUV, SGS, QAIC, BSI 或其他挪威,英國,德國,芬蘭等單位發的ISO國際標準證書,請先到它們在台灣代表處拿證明信 (Confirmation letter)。
如對文件內容有疑問本處有權力要求提供文件的俄文翻譯。
請注意!認證文件如有俄文翻譯,文件上所有的文字都要翻譯。
認證文件需以下列方式提出:
1. 內容明確標示文件名稱。
2. 文件簽發日期。
3. 每頁加蓋流水號頁碼。
4. 註明文件總頁數
5. 穿繩彌封或無法抽換內頁。
辦理時5個工作天,費用為每份文件新臺幣1782 元。